KNIGHTS 西方骑士
骑士(Knight、Cavalier) 是欧洲中世纪时受过正式的军事训练的骑兵,后来演变为一种荣誉称号用于表示一个社会阶层。骑士的身份往往并不是继承而来的,中世纪时,骑士在领主军队中服役并获得封地。
在此阶段的纷乱局势中,国王和贵族都需要一些在战争上具有压倒性优势的兵种,为此他们会悉心培育一些年轻人,使之成为骑士。而骑士的身份,往往不是继承而来的,其本质也与贵族不同,除了和贵族一样能够获得封地之外,骑士也必须在领主的军队中服役,并在战争时自备武器与马匹。
在骑士文学中,骑士往往是勇敢、忠诚的象征,每一位骑士都以骑士精神作为守则,是英雄的化身。
每当骑士遇到自己无法匹敌的敌人时,往往会带领着自己的队友,喊起:“忠诚——信仰——荣耀——勇气”,最后,这些骑士会用自己的生命,来保护自己的家园,骑士们永远不会背弃自己的家园,即使代价是死亡。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
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因此,很多教会的行为准则成为了骑士的准则,骑士成为了上帝的战士。
当时骑士的准则主要为以下几点:做一个虔诚的基督徒。12~13世纪后,虔诚成为首要准则,信仰基督教既是品质,也是资格,对骑士有了规定和约束。 骑士的装备也代表着教义,剑是十字架的象征,盾代表着保护教会的职责,双刃剑则代表了正义的一面和杀敌。 而且信仰上帝,骑士也必须有实际行动,为祈祷和忏悔罪行。 必须成为保护教会的卫士,世俗国家是上帝在人间的房间,国王是房间的代表,骑士保护国王既为保护上帝,从而转化为保护教会的职责。

骑士的装备体现了进攻和防守的平衡,也可以说是机动性和防护力的平衡。长枪或者长矛是马上部队的传统武器,并且一直到今天,它还是骑兵部队的标志。一个持着10英尺长,带有铁头的长矛的骑士,在全速冲锋时可以轻易的击倒一个全副武装的敌人,或是穿过盾墙把他的敌人刺穿。但是第一击之后,这杆长矛也就没什么用处了,骑士只能把它扔掉,换上长剑或是战斧。战斧即使隔着装甲仍然有很强的杀伤力,锁甲的链子经常会被砍得嵌入伤口,并且在伤口内生锈,造成严重的坏疽。有些骑士携带的则是钉锤,或者就是最原始的武器--棍棒,但是在上面加了许多钉刺,令人望而生畏。征服者威廉和狮心王理查在战场上时,钉锤就是他们的徽章。

中世纪欧洲骑士是军队的核心、是战场的主人,因此他们的武器装备以及道德准则往往也是影响战争的主要因素。一般骑士使用的主要武器是长矛和剑,也有一些骑士使用战斧、铁锤、铁棍、狼牙锤等等。骑士的长矛在战场上可抛出刺杀敌人。1066年的哈斯丁战役,法国骑士正是用这种方式打乱了英国军队城墙似的盾牌阵容。但弓箭、弩往往被认为是下等的步兵装备,被骑兵蔑视而不屑使用。同时,曾有一段时期教会也禁止在基督教徒间的战争中使用这类武器。然而英国由于封建制发展,出现了招募熟练弓箭手成为职业军人,他们打仗时常将铁头尖桩置于阵前阻敌骑,自己在尖桩外用可射250码之远的大弓利箭射杀马匹和敌人。百年战争期间英王爱德华三世就是利用长弓武装的二万雇佣军打败了有重装铠甲的法国骑士军队,1360年法王约翰也战败成了俘虏。在此前几个世纪以来,战争艺术主要通过高傲的骑士英勇事迹来体现,然英国长弓手证明弓箭手的价值不逊于骑兵,这对骑士地位起了动摇作用。此后法国军队也开始雇佣热那亚等地的职业弓箭手。然而骑兵在军事上的重要作用仍是不可否认的,“无论是进攻还是防守,若没有它,任何一支15世纪的部队都不可能在战场上取得决定性胜利。”既便是到了拿破仑战争期间,骑兵仍是战场上军事机动和冲锋陷阵的主力。
十字军东征时期十字军骑士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因为他们都背着一个十字架被称为十字军,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衔,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骑士晋封仪式程序较复杂,一般可分为三种类型。一种是世俗型,主持者为君主和世俗贵族,地点多在王宫、城堡;一种是宗教型,主持者为教皇、主教或神职人员,地点一般在教堂;一种是世俗与宗教混合型,主持者一般是君主或世俗贵族,神职人员担任其中的祷告弥撒等宗教活动,地点或在宫廷城堡、或在教堂。
首先要出生于中古时代欧洲的贵族家庭。在七岁时,其将被送到另一个骑士家里作侍童(page),以学习各种骑士的礼仪。在十四岁那年,将成为侍从(squire),接受各种训练及学习“骑士精神”。

到了二十一岁时,他已准备成为一位骑士。在受封为骑士之前,首先要洁净自己,然后穿上白色的衣服及红色袍子:白衣表示自身的洁净,红袍喻意准备随时勇战受伤。
穿好衣服后,要禁食一天,拿着剑在盾牌面前向上帝祷告,祷告内容包括求神宽恕己罪,圣洁己身,承诺保护教会及发誓“除强扶弱”,此时,任何不认同将获得骑士身分的侍从的人,皆可去破坏盾牌,侍从必须以剑捍卫其盾牌。
最后,将送到授与者的面前。授与者会放平其剑,按在其右肩上(见右图),有时候会有一种无剑尖的慈悲之剑来专门进行此仪式,施以祝福。这样便完成受封仪式,他亦正式成为骑士。
中世纪早期,只要贵族子弟成年(15岁)就可以受封骑士,例如征服者威廉。但随着时间的变迁,骑士受封仪式和要求越来越复杂化。

骑士是中世纪欧洲保护基督教教会利益和维护封建秩序的忠诚卫士。基督教统治中世纪欧洲的政治基础就是骑士。一个男孩成为骑士要经过14年的艰苦训练。在这段期间,受训的男孩最初要跟随领主夫人担任侍童、学习礼仪,之后要学习“骑士七技”(游泳、投枪、击剑、骑术、狩猎、弈棋、诗歌),又要为领主或负责训练他的骑士工作。成为骑士后,他要遵行“骑士精神”,例如效忠国王或领主、保护教会和妇孺、锄强扶弱以及英勇作战等。

很多人印象里,欧洲近代的细剑是根细铁条、很脆弱,甚至有人不禁担心这种武器跟军刀碰撞,比如日本武士刀和中国大砍刀互砍,是不是容易折断?但其实细剑要比同样重量的军刀更结实。细剑剑身的宽度大致在2.5至3厘米之间,重量在2.5磅至2磅之间。一公斤多的重量加在如此狭窄的剑身上,使得剑身的横截面非常厚。从结构力学角度来看,这种结构要比军刀扁平的横截面更加耐受打击。

物理学和锻造技术的发展下,文艺复兴时代对于刀剑结构设计和加工工艺都非常精湛。重达一公斤的细剑的重心分配合理、结构结实。上好的细剑挥舞在手里像羽毛一样轻盈。另外,细剑的重心往往在护手前一点的位置,轻盈迅捷是细剑的设计宗旨。这种轻型化的设计使得很多当时的女子也可以自如驾驭细剑。
因为细剑主要的战术攻击动作是戳刺,为了增大攻击范围往往长度比普通刀剑长。一般的细剑长度至少超过一米,比较长的细剑甚至到1.3米长。根据剑术学校的要求,细剑比较合适的长度是从使用者脚到肚脐的长度,或者是使用者可以轻松拔出鞘的长度。和现代剑术运动一样,手长腿长的高个子在使用细剑时有天然优势。
细剑的剑身变化很多,早期的细剑有着全剑身的双面锋刃,更像狭窄的骑士剑。这个时期细剑剑身的横截面很多甚至是圆形或者椭圆形的。之后,完全特化为刺击武器的细剑更像一支全钢的短矛。大部分的中后期细剑的横截面是六边形或者棱形,剑身只有加强结构强度的棱线而没有了锋刃,这个时期的击剑技术里也出现了用手去抓取对手剑身的动作。

如前面所说,如果和骑士大剑対磕,和自身纤细文雅的形象不一样,细剑并不容易被磕断。细剑棱柱体的结构保障了剑身的坚韧,即使受到重击,剑身也不会折断。根据历史文献记载,很少出现细剑被折断的情况。

当然,细剑是为了公平决斗设计的武器,双方的武器都应是细剑,相互戳刺而不是劈砍。让细剑面对其他实战武器其实是不公平的,它的剑尖很容易被对方的武器卡住,而且辛苦练就的击剑本领将毫无用武之地。在早期的细剑决斗中,双方往往会右手持剑、左手拿一件斗篷用于钩挂对方的剑。后来有了专用的左手匕首来和细剑配合使用,左手匕首主要的功能是格挡和钩挂对方的细剑。

在成熟期的刺剑护手形式主要分三种:意大利的Swept-hilt式(圈状),西班牙的cup-hilt(碗状)式以及Pappenheimer式(碟状)。


战争中,使用骑兵的最佳方案莫过于让他们全速冲向对方的防线了。被吓坏的农民们在狂奔的军马和全身铁甲的骑兵的双重威胁下,只有溃败逃命的份了。但是这种冲锋也不是全无危险的。在不平坦的地面乃至沼泽地带上,这种冲锋的效果就非常有限,而一条隐蔽的沟壕则可以让骑兵完全失去作用。防御的一方如果足够沉着,还可以在双方阵前布下大量削尖的木桩--在这种障碍面前,即使是再勇猛的马也是不敢前进的。如果防御方还有训练有素的弓箭部队的话,他们还可以用自己的箭矢去迎接冲锋而来的骑兵。不过弓箭手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时间很短,因为箭的有效杀伤距离只有大约150码左右,而制作精良的装甲可以承受除了直接劈砍以外的几乎所有打击。因此,一个有经验的弓箭手总是瞄准敌人的坐骑开火,因为一旦骑士没有了马,他的全部优势就几乎都变成劣势了。
骑兵冲锋结束以后,战斗就演变为一系列的白刃战了。当两军混战之时,弓箭手就撤出战场,把战斗留给骑士们。战争的胜负取决于双方的伤亡数目,伤亡较少的一方就可以占据战场的主动权。但是真正战死在战场上的骑士其实是很少的,因为有点名气的人物都被关押起来勒索赎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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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
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
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
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有关骑士的规则和故事在一定程度上是教会和其他势力为了驯服这群嗜血的麻烦制造者而采取的对策。

封闭式头盔与活动面罩头盔
同样的,封闭式头盔和活动面罩头盔在十六世纪的头二十五年中出现了新的形态。过去的鸟喙式、猴面式或风箱式面甲现在被一种更为复杂的新形制取代了——这种新式头盔迅速席卷全欧,当然,各地的产品在细微之处或者结构上存在一点差别。其结构上的改变是:从观察孔以下,面甲一分为二,成为两个独立的部件。下半部分称为上颈甲(uper bevor),其造型突出有如当代船只的船首,可以上下开合。上半部分是像帽舌一样面甲(visor),当与护面具合起来时,可以完美契合后者的上缘。面甲是活动的,可以升起,以提供更好的视野。

颈甲(与从前的封闭式头盔中的颈甲毫无二致)、上颈甲和面甲三者全部依靠同一个支点来活动,这个支点一般为从头盔内部穿出的一个活动螺栓(通常在太阳穴位置)。活动面罩头盔的结构与之类似。到1525年以后,过去活动面罩头盔所用铰链一类的旧方法彻底退出了历史舞台。在这段时期,除了那些颈部上方可以旋转的头盔以外,由层叠的金属板构成的颈甲会被固定在头盔后方以及面甲的底部。

大约1570年以前,这种颈甲的侧面倾斜角很大,但1570年以后角度开始无限接近于垂直。另一个在1560年以后发生变化的特征就是鸡冠形的头饰了,尤其是产于意大利的头盔。早期封闭式头盔相对低矮的鸡冠形头饰到1550年代变得日渐高耸,1560年以后体积进一步剧增,最终,形成了仿佛脑积水般“畸形”的头盔样式。来自英格兰格林威治盔甲工厂的头盔保持着活动面罩头盔的基本结构,不像欧洲大陆同行作品那么夸张,这种风格一直延续到十七世纪二十年代。意大利式和英格兰式封闭头盔的共同特征是护面甲侧面轮廓的最末端始终是向外倾斜的,并且有一定的向内的凹陷弧度。

高顶盔(morion)和小型高顶盔(也称作西班牙高顶盔)
16世纪至17世纪前期,随着欧洲火器的技术水平和使用频率的不断提升,士兵护具的重要一环——头盔,也在与时俱进。这段时期中最为流行的开放式头盔(open helmet)之一便是风格各异的高顶盔了。这种头盔直接来源自于老式的西班牙高顶盔(cabasset),两种头盔都具备相当鲜明的特征。高顶盔的特点是有着巨大的鸡冠形头饰,帽檐两侧向下翻折,前后尖尖的两端形成帽檐的最高处。这些头盔通常采用复杂的手工艺,装饰上也是极尽奢华。大多数也是为欧洲的王亲贵族(轻盔同样如此)所制造的,除了他们本人以外,还常常供其亲兵、卫队使用。

不过,也有一些城镇的卫兵配备了高顶盔。同样流行的还有另一种形态的高顶盔——西班牙高顶盔。盔形是半杏仁形的,通常在盔顶有着如同向后倒垂的植物茎一样的突出部位,其帽檐狭窄,多为扁平样式。一些头盔上有着十分华丽繁复的浮雕,通常为礼仪用途,但更多的为“素面朝天”或只有简单装饰,这部分才属于军人的实战装备。西班牙高顶盔结构相对简单,便于批量制造,物美价廉,在16-17世纪颇受青睐。1588年英格兰面临西班牙国王腓力二世无敌舰队入侵威胁时,曾大量生产西班牙高顶盔。直到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在英格兰南部的许多教堂里还能发现许多这样的头盔,它们如同在帽子商店里一般,层层叠放在一起,多年的陈锈令它们已经无法分离。

进入中世纪中期,骑士们的盔甲有了进一步改进,虽然盔甲的形制依然是锁子甲,但额外增加了链甲头巾(coif,主要保护颈部)和链甲手套(mufflers),同时锁子甲长度加长,直达腿部。头盔开始完全包裹头部与脸部。尽管骑士的马刺甚至锁子甲在理论上是可以鎏金装饰的,但大部分盔甲依旧算得上朴实无华。不过,套在盔甲外的衣服则可以用不同颜色和图案来彰显个性。

这一时期,由于士兵几乎完全被盔甲覆盖(穆斯林因此称十字军骑士为“铁人”),无法从相貌或身材判断其身份,他们便常常在盾牌涂上各种符号作为个人标记。相同的图案亦可绘制在头盔上,或者以木头、皮革、混凝纸、纺织物等材质单独制作。这些表明个人身份的标志意味着欧洲纹章学的发端。严格来说,它们最初的用途并非美学意味上的装饰,但随着纹章在中世纪的流行,这也成了盔甲装饰中极为重要的一环。
从13世纪后期起,骑士们经常会在肩膀、手肘、膝盖等身体比较脆弱的部位加装一些金属板以提升防护力(这便形成了链甲融合板甲的某种“复合盔甲”)。这些金属板材(有时也会采用硬皮革、兽骨、兽角等原料)被用铆钉固定在昂贵、鲜艳的织物上(例如天鹅绒、锦缎、金丝织物等)。它们被称作布面铁甲(brigandines),通常会设计一定的装饰。进入14世纪后,皮革和金属板开始用来保护四肢乃至躯干。皮革铠甲更便于加工,能够雕刻、塑造各式主题的图案。就像中世纪手抄本的装帧一样,板甲的边缘装饰着铜合金薄片(铜合金),有时上面会鎏金并刻上花卉或铭文。

头盔和胸甲常常用织物覆盖,木盾则一般用纹章加以装饰。十五世纪下半叶,尤其在德语国家,护甲表面用凹凸的线条装饰成为一种时尚,有的板甲边缘部分被极为细心地切割装饰,其纹路似乎是在缅怀古老的哥特式花窗。正如文艺复兴标榜的复兴古希腊罗马文化那样,在盔甲界也出现了一阵“复古风”。大约在同一时间,意大利盔甲匠开始生产一种新式复古轻盔(它逐渐取代了中世纪流行的中头盔)。人们刻意还原了(或自认为“还原”)古希腊罗马时代的“肌肉型胸甲”。这种人体雕塑般的胸甲尘封多年后,终于重见天日,但它们一般用于王公贵族们宫廷庆典时的附庸风雅,而非实战。

在中古时代,骑士除了为领主或国王作战外,在每年的某段日子还需参与一些竞技活动。这些竞技活动都有特别的名称。两个骑士之间的砌磋称为比武,开始于第十世纪,但随即就被教皇与欧洲的国王反对,因为他们不同意骑士们因为自己的轻挑行为而受伤致死。尽管如此,比武依然盛行,并成为骑士的生活一部分。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最初的比武只是单纯的两个骑士之间的竞赛,但经过长期的发展后,就变得非常复杂。它们会成为社会重大事件,并吸引来自远方的赞助者与竞赛者。特别的竞技场(比武的场地)会设置观众看台与参赛者的帐篷。骑士以个人参赛,而成组与赛。他们会使用不同的武器来与对手决斗,旁边会有很多模拟混战的骑士。马上长枪比武或持矛冲刺,是由两边冲锋的骑士以长矛作战,堪称首要大事。骑士竞争的目的宛如现代的运动员,为奖品、声誉和站立着的女士目光而竞赛。

到了十三世纪,已经有许多人在比武场上丧生。领袖们包括教皇曾对此作出警告。例如1240年在科隆那举行的比武就导致六十多人死亡。教皇希望骑士能为十字军在圣地作战,而不是在比武中白白牺牲。不少统治者企图把比武用的武器变钝,以减少受伤的意外,但是严重而致命的伤害仍然继续发生。
挑战通常是一种友好的竞赛,但是如果比武双方之间心怀怨恨,就会很容易地以战死来结束比武。比武中的失败者会被俘虏,必须提供马匹、武器和装甲作为赎金付给战胜的一方。传令官有保持比武结果的惯例,就像篮球记分盒。一个低级的骑士能够靠这种奖赏累积财富并吸引富有的女人。

两个骑士在马背上,以比武用骑枪(lance)将对方击落马的竞技称为“马上比武”,马上比武用骑枪和盔甲都与实战的款式不同,比武用骑枪多半是用无尖的皇冠状或杯型枪头,且枪身采用空心或刻划出沟槽(容易折断)的白杨木,盔甲在左胸也有特别强化的金属板好抵抗冲击,比武用的马鞍亦没有后桥,使骑士受击后容易摔落,有时候一方落地比赛仍要以其他武器互殴,直到一方死亡、失去意识或是投降,投降或失去意识一方将会变成赢家的俘虏,家属得要支付赎金才可将其赎回。两组以上的骑士进行上述的竞技活动称为“比武大会”。这些竞技活动,最早出现的用意是国王为了将贵族们调动到身边来就近监视,亦可借此保持骑士的战斗素质。

中世纪,骑士作战时用于保护身体的铁甲叫甲胄(body armor),整套的铁甲称为全身甲胄(a suit of armor)。甲和胄一套称为全副盔甲(panoply),还有链甲(chain armor)和板金甲(plate armor)。一套盔甲由护盖身体(protective clothing)和护盖头部(headgear)的器物所组成,它们通常用铁片和厚的鞣皮制造。
14世纪以前,一般使用由链和铁板所组成的护甲,有链甲式的护甲和简单铁制的胄组成。15世纪以后,所用的甲胄大多由薄的金属板制成,精致的甚至看不到接合处,且常有装饰性的镶嵌(decorative inlay)。这种甲胄由于相当重,所以一般是骑士在战马上作战时才使用。

给骑士穿盔甲是件很耗时的工作。随着盔甲变得越来越重,设计也越来越复杂,后来的骑士已经没办法自己穿戴盔甲了。他必须坐着,让他的扈从们帮他把裤子拉上--裤子是用铁条加固的;然后,他还要站着让扈从们把铠甲的各个部分在自己身上用带子和搭扣拼装起来。首先穿上身的是一件贴身衬衣,通常由毛毡或是棉布缝制而成,外面再罩上一层铠甲--这就是早期的锁子甲。锁子甲的外形其实就是一件衣服,长度常常过腰,甚至还有过膝的。锁子甲由无数的小铁环铆接而成,如果制作精良的话,应该是柔韧而有弹性的。尽管锁甲的强度还算不错,它还是无法抵挡猛力一击。另外一个问题就是锁甲很容易生锈。当时的一种除锈方法是在一个皮口袋里装上浸过醋的沙子,然后把锁甲塞进去。

从13世纪后期起,骑士们经常会在肩膀、手肘、膝盖等身体比较脆弱的部位加装一些金属板以提升防护力(这便形成了链甲融合板甲的某种“复合盔甲”)。这些金属板材(有时也会采用硬皮革、兽骨、兽角等原料)被用铆钉固定在昂贵、鲜艳的织物上(例如天鹅绒、锦缎、金丝织物等)。它们被称作布面铁甲(brigandines),通常会设计一定的装饰。进入14世纪后,皮革和金属板开始用来保护四肢乃至躯干。皮革铠甲更便于加工,能够雕刻、塑造各式主题的图案。就像中世纪手抄本的装帧一样,板甲的边缘装饰着铜合金薄片(铜合金),有时上面会鎏金并刻上花卉或铭文。

铠甲被不断地改进,越来越繁复,逐渐出现了保护头颈的护帽,护肘,护膝,还有护胫。为了保护容易受伤的面部,头盔的重量不断增加,保护的面积也越来越大,最后把整个头部都保护了起来,只在眼睛面前留下几道狭缝。当然,要获得这种强大的防护也是需要付出代价的。在戴上头盔之前,骑士必须把自己的头包好,否则一旦摔倒就很容易脑震荡。

大约在1420年出现。骑士从头到脚披上一整套铰接在一起的金属盔甲,防御力有了大幅提高。当然,锁子甲和布甲也没有完全退出历史舞台。板甲为盔甲匠人提供了更多装饰技术的选择:镶边、锈蚀、上漆、蚀刻、雕刻、点刻、鎏金、镶嵌…

在出现马镫以前,骑在马上的人是不牢靠的。虽然有马嚼子和马刺可以帮助他控制他的骑乘,没有马镫的鞍子也可以固定他在马上的位置,可是他要作战的话还是会受到很大限制。如果骑士是用刀剑,因为没有马镫,当他大力挥动刀剑猛砍敌人时,不仅打不中敌人还会导致自己翻身落地。
马镫的出现改变了这一状况。它使长矛成为欧洲骑士的标志性武器,重甲与长矛相组合,产生了一种力大无比的打击方式。站在马镫上的骑士可以稳稳地将巨大的长矛紧握于双臂与躯体之间,然后疾驰来攻击敌人。这种打击力不仅来自骑士的肌肉,更主要是来自他本身和疾驰狂奔的马匹的联合重量。马镫用马力补充了人力,几乎是无限量地加大了武士创伤敌人的能力。这无疑是一种全新的**性的战斗方式。
战袍会代代相传,并在结婚时作修改。在不同的国家里,某些设计会保留给王族。到了中古后期,城镇、基尔特甚至那些重要但非贵族的市民也会授予战袍。
在战场上,战士会以战袍来区分敌我,并在混战中挑选出与之匹配的敌手。司宗谱纹章官会制作一个有关骑士的标志清单,他的地位中立,可作为两军之间的仲裁者。藉此方式,他们可以在城堡或城镇的防卫者与攻城者之间通信。在战后,又可以从死者的战袍来辨别出他们的身份。

板甲出现的时代相当晚,在14世纪以前,西欧铁甲是以锁子甲为主,鳞甲、札甲为辅。传统意义上的板甲雏形是14世纪初出现于西欧的铁胸半身板。同一世纪末,米兰的铠甲工匠们率先尝试用钢板制造出整体的铁手套、护臂、护腿和大型的护心镜;但是这些东西并不是作为单纯的铠甲来穿着,而是作为锁甲和鳞甲、札甲的加强部件,靠皮带固定在铠甲的四肢上的。真正意义上的板甲实际上是在文艺复兴时期。科学指引下的冶金技术发展后,出现了高炉冶铁,以及水力锻机,这使得15世纪板甲开始成型,并获得飞速发展。而在没有水力锻机的时代,仅靠人力锻造制作一套板甲的造价和工期成本,根本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以负担得起大量装备。

那么这种板甲的防御力到底有多强?有人认为,除了锤类钝器,都伤不了板甲。同时,关于锤类可破重甲,可以算是一个很普遍的认知。但实际上,板甲的防御力已经强到普通的常规锤类对穿着板甲的战士伤害已经十分有限了!
其实,与鳞甲一样,板甲也不是直接套在身上一个铁壳子就完事的。在穿着板甲前,战士里面也要穿厚棉袄一般的武装衣,作为软质缓冲。武装衣上也有各种绑带和开口,来固定板件的各个部件。这就导致全身板甲一个人很难顺利穿脱,以前的骑士们必须在扈从的帮助下才能顺利穿好全身板甲。武装衣作为软缓冲,可以吸收很大一部分冲击的。并且在头盔、躯干这样的要害部位,板甲都是留有很大一部分空腔结构。

由于中国并没有出现板甲,所以关于欧洲板甲和中国札甲防御力的争论也早已有之。但这种争论的意义并不大,因为战争形态的不同直接导致了盔甲的不同。板甲出现时,已经出现了早期火枪。可以说板甲已经不是单纯冷兵器战争时代的产物了。中国札甲是针对中国战争形态来设计的。也就是首先要求不妨碍射箭。出于对射箭的需要,传统的中国札甲类盔甲对于手臂限制相当低,只有披膊和护小臂,完全不影响拉弓。并且为了不妨碍拉弦,手部也没有出现手甲。
最后,虽然骑士的全身板甲提供了密不透风的防御,就连锤类钝器都无法给予很大的伤害。但实际上,你穿了板甲其实不等于就真安全了。

胸甲为整块的铁板,同时做成凸起状,以便在铁板和胸腹之间留出一段空腔。当板甲的胸甲受到攻击时,首先在外力下,受攻击位置钢板开始发生形变。同时,一部分力通过胸甲在人体两肩的受力点,传递到了人体。之后形变扩大,因为是大片钢板,所以有很大余地来变形。同时因为和人体之间有空腔,所以不怕要害部位受到太大冲击,更多能量也能被吸收。而随着胸甲被压到人身上,肩部、腰、腹等多个部位都开始受力。这样一来大块板甲变形会吸收极多能量,二来剩余能量被人体多个部位共同分担,因而钝击产生的伤害被降到了最低。

板甲头部面甲和胸甲都被设计成大角度的倾斜凸起样式,这样无论是箭矢还是早期火枪所发射的弹丸,打在上面都很容易被滑着弹开,甚至无需板甲形变来吸收动能。所以板甲对于远程武器的防御力是非常优秀的。
当然,板甲也并非天下无敌,后期火枪的攻击力很快就超出板甲的防御力,将板甲淘汰出军队。甚至于强弩也可以穿透早期板甲,这一点也有人做过实验。

全身板甲并不适合步战,只能骑在马背上作战。真正步兵大多只是穿半身甲,并不是装备不起全身甲,而是全身甲重量太高,动作会比较不灵活。绝大多数步兵半身甲都是没有面罩的,而骑士全身甲都是根本看不到脸,整个面部都被保护起来。这样虽然几乎没有什么防御死角,但是视野受限严重。骑在马上无需看太多还可以,穿骑士全身甲在步下作战的话,对方蹲下,然后跑开都看不到对手去哪了。如果被敌人绕背抱住摔倒在地的话,不说总有护不到的缝隙,即便没有,对方只要摁住板甲骑士,把头盔摘下来或是护面拉上去,想杀掉一名板甲骑士毫无难度。所以并非是防护面积越大就越安全,有限防护对战斗力的提升其实更大一些。



骑士是一支快速而且强悍的部队。他们是第一支穿戴护甲的部队,同时精于进攻和防守。骑士在战况不利时也能迅速撤退,脱离战场(除非和他们交战的也是支移动力极高的快速部队)。
城市的战略资源贮存区中,必须要有铁和马群才能生产骑士。
骑士是重装的骑兵部队,最早是出现在中古时代的欧洲。如同江户时代的日本武士一样,骑士也奉行着一套严谨的法典,彻底规范着他们在战场上与日常生活中的行为准则。这些重装的骑士们,骑着高大的战马进行战斗,面对步兵敌人时拥有绝佳的攻防优势,即使当战事胶着并推演到需要徒手近战时,这些骑士部队仍然是左右战局的关键角色。即使有时候,会有一些优秀的步兵将士能够运用策略击败骑士部队,但这却无损于骑士的优势地位。直到二战时期,波兰骑兵在面对德国坦克时的无能为力,骑士才算是真正被彻底地淘汰掉了。

骑士剑的刀刃,剑柄做一个配重
‘剑柄由握把(hilt)、护手(guard)和剑尾的配重(pommel)组成。它常常会被误以为如现代击剑里的foil般轻巧灵活,但根据对大量文物的测量,刺剑的重量往往都在2.5磅(1.14公斤)以上到3磅(1.4公斤)左右,接近或超过欧洲长剑(longsword)的重量。与此同时,刺剑仍能相当灵活地进行攻击。典型的剑刃长度在36英寸(91cm)到50英寸(127cm)之间,呈扁平菱形状并左右开锋,后期也有火焰状的剑刃。开刃可以是全身开刃也可是只开一半。其剑刃细而偏厚,但强度却不弱。在无甲状态下,刺剑仍能作出有效的劈砍,并且能格挡(Parry)各种更大更重的武器劈砍。


骑士宣言
这些是骑士在册封典礼上要说的誓词,前半段由领主,主教或者将被册封者的父亲来说,Be without fear in the face of your enemies. Be brave and upright that God may love thee. Speak the truth even if it leads to your death. Safeguard the helpless. That is your oath. And that so you remember it. Rise a knight! 强敌当前,无畏不惧! 果敢忠义,无愧上帝! 耿正直言,宁死不诳! 保护弱者,无怪天理! 这是你的誓词,牢牢记住!册封为骑士!
下面由受封者说:
I will be kind to the weak.——我将仁慈地对待弱者
I will be brave against the strong. ——我将勇敢地面对强敌
I will fight all who do wrong. ——我将毫无保留地对抗罪人
I will fight for those who cannot fight. ——我将为不能战斗者而战
I will help those who call me for help. ——我将帮助那些需要我帮助的人
I will harm no woman. ——我将不伤害妇孺
I will help my brother knight. ——我将帮助我的骑士兄弟
I will be true to my friends. ——我将忠实地对待朋友
I will be faithful in love.——我将真诚地对待爱情

“骑士精神”最早的意思是指马术。中古时代的精英战士,与农民、教士和那些靠自己的技术当上骑手和战士的人有所不同,其间差异在于他们拥有快而强壮的马、美丽与有攻击力的武器和制作精良的装甲,这些都是当时的身份象征。到了十二世纪,骑士精神的意义转变为人生的整体规范。骑士精神规范的基本守则如下:
* 保护老弱妇孺。
* 为公义而战以对抗不平与邪恶。
* 热爱家园。
* 为防卫教会而冒死犯难。
事实上,骑士和贵族会为私利漠视骑士精神。贵族之间的仇恨和土地的争夺,往往会摆在任何守则之上。例如,依日耳曼的部落习俗,酋长遗产由儿子均分,而非长子继承,为了争夺财产经常引发兄弟之间的战争。最好的例子就是查理曼的孙子之间的冲突。在中古时代,农民通常是瘟疫与内战的最大受害者。

1500年前后,在德意志及欧洲其他地区,盔甲流行的样式再度发生变化,昔日修长的哥特式板甲(其纹饰也偏向垂直、尖锐)被更加圆润、厚重的铠甲所取代。至1540年,凸脊成为一种主流装饰,德意志(有时包括意大利)此间的盔甲表面上常常装饰以闪亮的、平行的脊状条纹,有时却会被误归为“马克西米连盔甲”。在1515年到1535年间,一批德意志盔甲匠打造出质量精湛的服装盔甲,有时还搭配着造型奇异、具有人类或动物面孔的头盔。在盛大的节日庆典期间,这些别致的盔甲则被用来举行庆典仪式或马上比武大赛。

大约1530年至1560年的意大利半岛,米兰城内的菲利波•内格罗里(Filippo Negroli,1510-1591)为当时首屈一指的盔甲大师,其制作的雕花盔甲达到了同类产品的艺术巅峰(参见图17)。他和他的亲戚弗朗切斯科(Francesco,约1522-1600)、焦万•巴蒂斯塔(Giovan Battista,约1511-1591)、亚历山德罗(Alessandro,约1528-1573)以及焦万•保罗(Giovan Paolo,约1513-1569)等人一起经营着菲利波盔甲工坊,为神圣罗马帝国皇帝、乌尔比诺公爵、法国及西班牙王室制作了大批极为华美的礼仪用铠甲。这批盔甲已基本脱离实战,不追求极致防护,而将重心放置于细腻的浮雕和各式植物花卉图案,以及蚀刻的波纹,并且往往镶金带银。菲利波在盔甲装饰方面的造诣长期独步欧洲。直到十六世纪中后期,礼仪用的盔甲和马铠才有了堪与菲利波比肩的重量级作品。

然而,浮雕工艺会削弱金属强度,这使得此类盔甲不再适用于战斗和比武竞技。于是,对于实战盔甲而言,自16世纪初起,蚀刻结合鎏金和发蓝工艺(可防锈)成为欧洲更加风行的盔甲修饰技术。纹饰的具体内容涵盖了宗教铭文、植物花卉、几何图形、宗教画、历史与神话题材、政治题材、纹章、骑士团等。由于装饰变得越发复杂,盔甲匠也常常力不从心,不得不借助于画家,雕塑家,蚀刻师和金匠的手艺。



和平时期骑士军事方面职能减弱,开始依附贵族宫廷而生活,讲究礼仪、风度而非武力。特别是十字军东征后,男子大都外出打仗,世俗事物落在妇女的身上,能力和地位均有提高。女主人在宫廷中经常担任重要的角色,其地位崇高,成为前来依附的武士所崇拜的对象。而且骑士从小在贵族家庭中长大,很多的教育是由女主人安排,由此无形中构成一种母亲式的崇拜。这也是对当时无爱情婚姻的补充,骑士为利益而结婚。而为了满足精神的需要,在正常婚姻之外寻找精神的依托,自己所崇拜的女主人自然成为他们追逐的对象。这种爱情有很多不同于其他时代的观念:其中包含着效忠观念,但并不追求平等;且不以婚姻为目的,历经艰难也无所谓;这也是道德提升的机会,封建附庸关系在爱情方面的体现为服从。在当时人们的观念中,贵妇人是那个时期女性的典型,原本粗鲁的骑士如得其垂青,可变得有修养,符合作为上层人的规范,也是和平时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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